4. 灌浆料的搅拌 按产品合格证上推荐的水料比确定加水量,拌和用水应采用饮用水,水温以5~40℃为宜,可采用机械或人工搅拌。采用机械搅拌时,搅拌时间一般为1~2分钟。采用人工搅拌时,宜先加入2/3的用水量搅拌2分钟,其后加入剩余用水量继续搅拌至均匀。 5. 灌浆 灌浆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: 1).浆料应从一侧灌入,直至另一侧溢出为止,以利于排出设备机座与混凝土基础之间的空气,使灌浆充实,不得从四侧同时进行灌浆。 2).灌浆开始后,必须连续进行,不能间断,并应尽可能缩短灌浆时间。 3).在灌浆过程中不宜振捣,必要时可用竹板条等进行拉动导流。 4).每次灌浆层厚度不宜**过100mm。 5).较长设备或轨道基础的灌浆,应采用分段施工。每段长度以7m为宜。 6).灌浆过程中如发现表面有泌水现象,可布撒少量CGM干料,吸干水份。 7)对灌浆层厚度大于1000mm大体积的设备基础灌浆时,可在搅拌灌浆料时按总量比1:1加入0.5mm石子,但需经试验确定其可灌性是否能达到要求。